按照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统一部署,11月中旬至12月13日,公路院圆满完成了全国19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地验收为部服务工作。
公路院作为主审单位,承担了江西、湖南、青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5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验收审查工作;作为副审单位,共参加了山西、安徽、山东、河南、广西、云南、陕西等省区14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验收工作。
公路院副院长李斌带队开展了主审的江西省德兴市、湖南省嘉禾县、青海省湟中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市和五家渠市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验收工作。公路院公路与综合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派出5个工作组共计10余人,参加了19个示范县的验收工作,智能交通研究中心也派员支持了部分示范县验收。

按照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统一部署,11月中旬至12月13日,公路院圆满完成了全国19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地验收为部服务工作。
公路院作为主审单位,承担了江西、湖南、青海和新建生产建设兵团等5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验收审查工作;作为副审单位,共参加了山西、安徽、山东、河南、广西、云南、陕西等省区14个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验收工作。
公路院副院长李斌带队开展了主审的江西省德兴市、湖南省嘉禾县、青海省湟中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拉尔市和五家渠市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验收工作。公路院公路与综合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派出5个工作组共计10余人,参加了19个示范县的验收工作,智能交通研究中心也派员支持了部分示范县验收。
验收组认真听取了当地政府关于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汇报,实地勘察了城乡客货枢纽场站、快递物流节点、农村公路项目等,并乘坐城乡公交或农村客车感受出行服务,进一步详细核查了相关工作台账与文件资料。
验收组指出,各地要以此次验收为契机,继续巩固和利用示范创建所取得的各项成果与资源,进一步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劲的交通运输保障。